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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其诉请,具有相应法律依据。”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。 冯煌强调,招股书的核心价值是信息披露、保护投资者知情权,控股股东在招股书中的公开承诺,属于单方允诺,对承诺人有法律拘束力,不能被随意撤销。在《证券法》框架下,承诺应具有较强的法定约束力。 “判决背后实质是《民法典》和《证券法》之间的法律竞合问题。”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对记者表示,基层法院适用了《民法典》。 “招股书是一份兼具民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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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8:25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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