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意图危害‘台湾安全’或社会安定”修改为“足以生危害于‘台湾安全’或社会安定”一事,展开激烈争论。在野党痛批民进党此举意在复辟所谓“刑法”第100条、扩大打击“思想犯”,现场火药味十足。台行政机构此次“修法”针对发起、资助、主持、操纵、指挥、发展或参与组织等行为,增订“足以生危害于‘台湾安全’或社会安定”的要件,并称是以明确构成要件来限缩处罚范围。现行条文采用“意图危害”作为构成要件,台法务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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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8:17:05